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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登记
房屋共有权登记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
房屋注销登记
私有房屋转让
单位房转让
经济适用住房转让
商品房转让
办理《房屋租赁证》
物业公司资质审核(批)
公有住房出售审批
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审批

公有住房出售审批
1、办理程序
(1)收件;
(2)受理审核;
(3)填写表格;
(4)审批。
2、申报材料
(1)夫妇双方的工龄证明;
(2)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证明;
(3)单位公有住房产权证;
(4)资金到位证明。
3、政策依据
(1)《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办法>等五个有关规定的通知》许政[1995] 69号;
(2)《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政[2000]25号;
(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许政[2003]63号。
4、承诺时间:即办
5、承办单位:许昌市房产管理局房改综合科

6、咨询电话:262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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