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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登记
房屋共有权登记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
房屋注销登记
私有房屋转让
单位房转让
经济适用住房转让
商品房转让
办理《房屋租赁证》
物业公司资质审核(批)
公有住房出售审批
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审批

办理《房屋租赁证》
1、办理程序:
(1)受理;
(2)现场勘查;
(3)审核审批;
(4)办证;
(5)登记备案
2、申报材料:
(1)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全国统一规范契约文本(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同意出租的证明;
(5)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3、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2号;
(3)《许昌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号。
4、承诺时间:7个工作日
5、承办单位:许昌市房地产交易租赁管理处

6、咨询电话:296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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